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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新規對項目融資業務的專項要求

發布時間:2021-09-26 02:28:44

Ⅰ 貸款新規的七個核心要義包括哪些

全流程管理:無論是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還是個人貸款,均經過貸前管理、貸中管理和貸後管理三個環節,全流程管理強調要將有效的信貸風險管理行為貫穿到上述貸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個環節,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則將各環節職責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崗位,並建立明確的問責機制。
誠信申貸: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按貸款人要求的具體方式和內容提供貸款申請材料,並且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二是借款人應證明其設立合法、經營管理合規合法、信用記錄良好、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以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等。
協議承諾: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應與借款人乃至其他相關各方通過簽訂完備的貸款合同等協議文件,規范各方有關行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調整各方法律關系,追究各方法律責任。
貸放分控: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貸款審批與貸款發放作為兩個獨立的業務環節,分別管理和控制,以達到降低信貸業務操作風險的目的。
實貸實付: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貸款項目進度和有效貸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對外支付貸款資金時,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以及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通過貸款受託支付等方式,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的過程。實貸實付原則的關鍵是讓借款人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用途支付貸款,減少貸款挪用的風險。
貸後管理:指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以後所開展的所有信貸風險管理工作。貸款新規在沿襲商業銀行傳統貸後管理方式的同時,突出強調以下方面的新要求:監督貸款資金按用途使用;對借款人賬戶進行監控;強調借款合同的相關約定對貸後管理工作的指導性和約束性;明確貸款人按照監管要求進行貸後管理的法律責任。
罰則約束:指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貸款新規的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對於明顯違反貸款新規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將利用市場准入、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手段給予處罰,以保障貸款新規的執行力。

Ⅱ 銀行項目貸款對項目資本金有什麼要求

銀行項目貸款對項目資本金的相關要求: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必須具有資本金,即投資人的非債務資金。不同行業的項目所要求的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不同,銀行貸款不能作為項目資本金,銀行通常掌握的項目資本金在30%以上。

項目貸款也被稱為項目融資,或項目籌資,是以項目本身具有比較高的投資回報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為擔保的一種融資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項目經營權,項目產權和政府特別支持(具備文件)等。項目融資與一般貸款最大的區別是歸還貸款的資金來自於項目本身,而不是其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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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實行貸款證管理的地區,須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申請外匯項目貸款,須持有進口證明或登記文件。

2、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和我行貸款投向。

3、項目具有國家規定比例的資本金。

4、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須持有批准文件。

5、借款人信用狀況好,償債能力強,管理制度完善,對外權益性投資比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擔保。

Ⅲ 貸款新規的介紹

中國銀監會20日宣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於近日正式施行。加上此前已發布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統稱為貸款新規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

Ⅳ 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的項目融資業務指引

第一條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項目融資業務健康發展,有效管理項目融資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開展項目融資業務,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項目融資,是指符合以下特徵的貸款:
(一)貸款用途通常是用於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
(二)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
(三)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備其他還款來源。
第四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具備對所從事項目的風險識別和管理能力,配備業務開展所需要的專業人員,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機制。
貸款人可以根據需要,委託或者要求借款人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獨立中介機構為項目提供法律、稅務、保險、技術、環保和監理等方面的專業意見或服務。
第五條 貸款人提供項目融資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土地、環保和投資管理等相關政策。
第六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充分識別和評估融資項目中存在的建設期風險和經營期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籌資風險、完工風險、產品市場風險、超支風險、原材料風險、營運風險、匯率風險、環保風險和其他相關風險。
第七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以償債能力分析為核心,重點從項目技術可行性、財務可行性和還款來源可靠性等方面評估項目風險,充分考慮政策變化、市場波動等不確定因素對項目的影響,審慎預測項目的未來收益和現金流。
第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項目風險水平和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
第九條 貸款人應當根據項目預測現金流和投資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還款計劃。
第十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風險收益匹配原則,綜合考慮項目風險、風險緩釋措施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利率。
貸款人可以根據項目融資在不同階段的風險特徵和水平,採用不同的貸款利率。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當要求將符合抵質押條件的項目資產和/或項目預期收益等權利為貸款設定擔保,並可以根據需要,將項目發起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為貸款設定質押擔保。
貸款人應當要求成為項目所投保商業保險的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或採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險賠款權益。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當採取措施有效降低和分散融資項目在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各類風險。
貸款人應當以要求借款人或者通過借款人要求項目相關方簽訂總承包合同、投保商業保險、建立完工保證金、提供完工擔保和履約保函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建設期風險。
貸款人可以以要求借款人簽訂長期供銷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發起人提供資金缺口擔保等方式,有效分散經營期風險。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可以通過為項目提供財務顧問服務,為項目設計綜合金融服務方案,組合運用各種融資工具,拓寬項目資金來源渠道,有效分散風險。
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恰當設計賬戶管理、貸款資金支付、借款人承諾、財務指標控制、重大違約事項等項目融資合同條款,促進項目正常建設和運營,有效控制項目融資風險。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和資金需求,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發放貸款資金。貸款發放前,貸款人應當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貸款發放與支付的有關規定,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和控制,必要時可以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專門的貸款發放賬戶。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在必要時可以要求借款人、獨立中介機構和承包商等共同檢查設備建造或者工程建設進度,並根據出具的、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共同簽證單,進行貸款支付。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當與借款人約定專門的項目收入賬戶,並要求所有項目收入進入約定賬戶,並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和方式對外支付。
貸款人應當對項目收入賬戶進行動態監測,當賬戶資金流動出現異常時,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八條 在貸款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持續監測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情況,根據貸款擔保、市場環境、宏觀經濟變動等因素,定期對項目風險進行評價,並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風險預警體系。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情形的,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九條 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同一項目融資的,原則上應當採用銀團貸款方式。
第二十條 對文化創意、新技術開發等項目發放的符合項目融資特徵的貸款,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指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Ⅳ 貸款新規的七大亮點

分段發放信貸資金,防止挪用
貸款新規的發布,矛頭直指貸款風險。防止信貸資金被違規挪用,被視為貸款新規的核心。新規的實施,將「實貸實存」轉變為「實貸實付」。
「實貸實存」,就是貸款獲批後,銀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賬戶,由其自主支付。在「實貸實存」模式下,信貸資金的支取與還款全部由借款人執行,整個資金的發放與回籠全部在同一銀行循環,因此很多銀行通過派發貸款來促進存款。
「實貸實付」,就是貸款獲批後,銀行按合同約定,由貸款人通過借款人賬戶直接即時劃至借款人交易對手。在「實貸實付」模式下,一方面,由於受託支付,銀行向不同的最終受益人支付信貸資金後,企業可將資金在不同銀行間劃轉;另一方面,由於必須分階段、分額度放款,在一定程度上可約束銀行貸款虛放、存款虛存。
銀監分局局長邱承金說,「實貸實付」雖然是個新名詞,但事實上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一直實行實貸實付。由「實貸實存」變為「實貸實付」,貸款的條件和門檻並沒有變化,只是在支付環節上進行了一些調整,而調整的目的也是為了防範銀行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
大額貸款借款人無法直接從銀行取得款項
貸款的支付方式是新規中最為核心的細節之一,由之前的「自主支付」變為「自主支付」與「受託支付」相結合。
與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相比,貸款人「受託支付」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在貸款發放前增加了「銀行對貸款資金用途的審核」環節,從而將貸款資金與貸款用途捆綁在一起。這種捆綁將使借款人對貸款資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從而有效解決貸款資金被挪用問題。
根據新規,受託支付目前適用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動資金貸款:一是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一般;二是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三是貸款人認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例外情形,個人貸款資金也應採用受託支付的方式進行。
採取受託支付的個貸例外情形主要包括: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的;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貸款環節更細化,「緊箍咒」起效
銀監部門指出,傳統貸款管理相對粗放,僅劃分了貸前、貸中、貸後三個環節,沒有具體細分到業務流程,通常叫「貸款三查」。沒有強調貸款的結果,只是簡單地要求「貸後檢查」,作為審慎經營基本要求的「核」「控」「盯」則被忽視了。至於檢查後有問題的貸款如何處理,在傳統的貸款管理制度中,並不是重點。
貸款新規則將貸款管理細化為八個環節,即受理、調查、風評、審批、簽約、支付、後管和處置,每個環節都明確了具體要求,只要認真落實到位,就能最大限度降低信貸風險。
借款人作出承諾方可貸款
借貸雙方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但銀行要管住借款人只有通過協議承諾的方式。如果借款人的承諾不能兌現,就要承擔責任,同樣如果借款人承諾的內容有假,構成欺詐,也要承擔責任。這樣就能令借款人不敢造假,不願造假。
例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里規定,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對與貸款相關的重要內容作出承諾,承諾內容包括:貸款項目及其借款事項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材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相關檢查;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及時通知貸款人;在進行合並、分立、股權轉讓、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重大事項前徵得貸款人同意等。
同時,在信貸新規中,借款人協議承諾除了按期還本付息,到期不能履約要執行罰則條款外,還要承諾兩點:一是貸款的真實用途;二是貸款的支付方式。沒有以上協議承諾,則不能簽訂貸款合同。
個貸執行面談面簽,以防冒領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要求執行貸款面談面簽制度。指出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對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的低風險個人質押貸款的情形,貸款人可以不進行貸款面談,但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的真實身份。除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
邱承金介紹,強調面談面簽,主要是為了核實個人貸款的真實性,防止出現被不法分子冒名套取銀行貸款,或借款人的信貸資金被他人冒領挪用,以切實保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測算流動資金需求,防止超限
流動資金貸款支付頻繁,周轉速度快,支付管理控制的成本較高,但影響企業流動資金佔用的因素相對較為明確,流動資金需求可進行合理測算。而且實際中挪用流動資金貸款,也多是源於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金額超出借款人實際流動資金需求。
因此,貸款新規的規范重點之一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貼近借款人實際,合理測算借款人的流動資金需求,進而確定流動資金貸款的額度和期限,防止超額授信。
銀監部門認為,通過對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測算,做到既有效滿足企業正常經營的貸款需求,又有效防止因超過實際需求發放貸款而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
違規貸款,後果很嚴重
貸款新規對違規事項的「法律責任」作了重點界定,「三個辦法」分別單列一章進行了說明。
如《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里規定,貸款人違反規定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的,銀行監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四種情形之一的,銀行監管部門可採取《銀監法》規定的措施進行監管。這四種情形是: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流程有缺陷的;未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的;貸款調查、風險評價、貸後管理未盡職的;對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的。
與此同時,辦法也對貸款人的違規行為進行了約定,指出貸款人有下列七種情形之一的,銀行監管部門除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銀監法》對其進行處罰。七種情形分別為:以降低信貸條件或超過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貸款的;未按本辦法規定簽訂借款合同的;與借款人串通違規發放貸款的;放任借款人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以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的;超越或變相超越許可權審批貸款的;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的;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
新規不會對個貸需求產生負面影響
貸款新規,特別是《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是否意味著個人貸款門檻抬高?增添金融消費者的麻煩?
市銀監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1996年央行頒布實施的《貸款通則》是規范商業銀行借貸行為的部門規章,但在金融改革的嬗變下,它越來越不適應當今銀行業務的需要。貸款新規的出台,可謂一場信貸管理上的革命。新規不僅不會給金融消費者增添麻煩,相反其中一些規定還有利於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如《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等條款,都體現了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理念。
另一方面,新規就個貸流程等方面所作的一些監管要求,沒有抬高個人獲得貸款的門檻,不會影響個人貸款的申請。新規提出的「受託支付」管理理念,是現行做法的制度化,因此不會影響到借款人的資金使用。而且辦法已就「受託支付」作了一些例外規定,小額個人貸款和個體經營貸款的申請和使用也不會受到影響。

Ⅵ 貸款新規的貸款新規

銀監會網站2月20日訊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為進一步嚴格執行放貸條件,規范和加強信貸業務管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促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確保銀行業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以信貸結構優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更好地支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近日,中國銀監會發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這兩個辦法與之前已經施行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並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以下統稱貸款新規),初步構建和完善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法規框架,將作為我國銀行業貸款風險監管的長期制度安排,標志著我國銀行業信貸管理進入新的科學發展階段。

Ⅶ 項目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本兩份同字數限制能給份 貸款風險管理制度 第章 總 則 第條 進步加強貸款風險防範控制,切實化解消化貸款風險,提高貸款質量,保證信貸資產安全,建立貸款風險管理核信貸管理體制依據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簡稱銀監同)關於貸款風險管理關規定,結合貸款業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貸款風險管理基本任務:貫徹落實家關於防範控制金融風險各項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適應公司貸款業務特點貸款風險管理制度機制,強化貸款風險全程管理,效防範、控制化解各類貸款風險,降低良貸款,提高貸款質量 第三條 貸款風險管理原則貸款風險管理應遵循原則: ()貸款風險管理般原則與貸款業務實際相結合; (二)實行貸款按風險性質歷史類管理; (三)堅持貸款風險管理權責相結合; (四)堅持封閉管理措施納入風險管理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辦理各項貸款另規定其規定 第二章 貸款風險劃 第五條 貸款風險貸款風險指貸款業務運營由於受各種確定性素影響致使貸款按期收本息銀行能遭受資金損失按照風險劃原則結合貸款業務實際貸款風險主要劃政策風險、經營風險操作風險 第六條 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指根據家政府實施宏觀調控、保護農民利益、穩定市場等政策特定產業政策、區域政策向借款發放貸款借款執行政策現能按期償貸款本息風險 第七條 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指根據借款自身經營需要發放貸款,借款經營管理、市場變化、災害道德素等原影響,能或願意按照事先達協議履行其義務,現能按期歸貸款本息風險 第八條 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指由公司內部控制及治理機制失效及信息技術系統失效等能造貸款風險主要包括公司內控制度治理機制缺陷及內部員工操作失誤、違反操作規程、信貸決策超越權道德素等造貸款能按期收或損失風險 第三章 貸款風險預測 第九條 貸款風險預測貸款風險預測指運用定性定量析貸款各種風險素、風險性質及風險程度進行識別測定貸款風險預測貸前調查、審查重要內容風險預測結貸款否發放、貸款期限確定、發放額度控制、貸款式選擇基本依據 第十條 政策風險預測主要家政府相關政策、政策性資金源落實與承諾保證情況、貸款利息補貼掛賬貸款本金消化資金位情況依據貸款政策風險進行預測 第十條 經營風險預測應根據同風險素別按照定性定量析風險性質及程度進行識別預測 ()定性析預測主要通借款內部各關素及與借款貸款償密切相關外部環境現象確定性析,預測貸款風險定性析預測主要包括借款代表素質、經營管理水平、內部控制能力、信譽程度發展前景析;宏觀經濟政策變化所產影響;特定行業或區經濟政策、經濟環境、市場供求變化、價格震盪等情況;各種災害等抗力外部素或訴訟、疫情等突發事件影響析 (二)定量析預測主要依據借款財務指標經營指標,借款信用風險進行析預測預測借款經營風險主要採用借款信用等級評定、貸款項目評估、貸款風險度計量及貸款風險敏性析等借款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借款財務指標設置評價指標,評價指標劃同值,根據值劃信用等級,根據信用等級識別貸款風險程度貸款項目評估主要通借款財務指標投資估算、籌資本、項目效益測算確定性析等量化指標評估,綜合評價項目貸款風險貸款風險度計量主要通設置貸款風險權重,計量貸款風險程度,量化貸款風險貸款風險敏性析指貸款風險主要或關鍵影響素變化進行量化析,測定判斷其貸款風險影響程度 第十二條 操作風險預測主要依據貸款行否具較強風險決策能力;員工否具備所承擔職責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執行信貸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能力;風險管理否覆蓋貸款操作各環節;否具完善信息管理手段等 第四章 貸款風險預警 第十三條 貸款風險預警指貸款操作監管程,根據事前設置風險控制指標變化所發警示性信號,析預報貸款風險發變化情況,提示貸款行要及採取風險防範控制措施 貸款風險預警包括微觀預警宏觀預警微觀預警根據各種風險預警信號,及判斷單借款或單筆貸款風險程度風險性質宏觀預警微觀預警基礎,通貸款風險類監測,依據貸款組合風險析,綜合評價貸款質量狀況,判斷全行或區或行業貸款風險程度(宏觀預警詳見第七章) 第十四條 政策風險預警主要通政策風險信號反映政策風險信號般包括家或區宏觀經濟政策、財政金融政策、農業政策、其特定行業政策、信貸政策、匯率利率政策等調整、變其,家政府與公司貸款密切相關政策調整、政策性資金源落實承諾保證變、貸款利息補貼掛賬貸款本金消化資金位異,應作前政策風險預警主要信號監測重點通各種政策風險信號進行識別、析,及發現危及貸款本息按期償風險苗,提前政策風險預警做反映 第十五條 經營風險預警主要通財務預警信號、市場預警信號、行預警信號其預警信號反映 ()財務預警信號財務預警信號般包括借款各項財務指標流性比率、資產負債率、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收率、現金流量等指標低於行業平均水平或較變 (二)市場預警信號主要通市場供求價格波信號進行綜合反映市場預警信號般包括借款所處行業或區宏觀政策、特定行業政策、財政金融政策等發改變,能行業經濟周期市場發展前景產利變化;市場供求關系、產品價格發持續性或幅度波;貸款限貸款支持價格限面臨挑戰;區行業信用環境及整體經濟環境惡化等 (三)行預警信號行預警信號般包括借款其金融機構存違約記錄,提供虛假資料套取貸款,違規立存款賬戶,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借款貸款展期數增加,借款代表變,代表及其財務、計員發違規違紀行,主要股東或關聯企業發較調整,改制改組規范,擔保物品價值降或擔保撤銷,借款未經銀行同意外提供擔保等 (四)其預警信號主要能發各種影響借款經營水平重災害或突發事件等 第十六條 操作風險預警主要通銀行內部操作風險信號反映操作風險信號般包括貸款管理規章制度健全、信貸崗位責任明確、信貸檔案規范、客戶信息資料全面及信貸管理內控機制完善等;符合貸款基本條件借款發放貸款、按規定辦理貸款擔保、按規定用途或超許可權發放貸款;貸款三查或審貸離操作規范、信貸監管制度落實、信貸信息資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全、信貸文本遺失或失效、數據統計失真、風險預測失誤及其違反貸款管理制度各種違規操作行工作失誤等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貸款風險預警系統要建立微觀風險預警與宏觀風險預警相致預警體系要運用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客戶信息系統、行業或行情信息析系統、信貸監管系統,特別糧棉庫存監管系統等信息,貸款運營各環節各種狀態風險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識別、反饋,影響貸款安全主要風險信號進行前瞻性判斷,並制訂處置案,落實各環節責任,提防範控制風險預防性補救性措施 第五章 貸款風險控制 第十八條 貸款風險防範與控制指針能發各種風險,貸款發放前所採取預防措施及貸款發放、收前應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控制貸款風險發、擴惡化應同性質貸款風險採取同防範措施,同種類貸款風險同採取種風險防範控制措施 第十九條 實行借款貸款資格認定製度應借款經營狀況、經營效益、資信情況定期進行綜合評價,根據關政策規定及貸款風險程度進行貸款資格認定 第二十條 實行效貸款管理貸款風險防範與控制按照區別待、類管理原則,根據借款實際情況貸款性質、種類,別實行授信管理、逐筆核貸管理項目管理 ()授信管理通核定借款定期內授信額度,集統控制借款信用風險根據借款同信用狀況別實行內部授信公授信結合公司貸款業務性質貸款特殊要求,確定借款基本授信特別授信 (二)逐筆核貸管理根據借款資信狀況貸款風險性質及程度,符合授信管理條件,繼續實行逐筆審貸、錢糧掛鉤、購貸銷貸款管理制度 (三)項目管理各種專項貸款,要按照項目管理程序,貸款項目進行立項、評估、審批、實施、驗收、評價管理程,確保貸款項目功 第二十條 選擇效貸款式應根據借款實際情況貸款性質、種類,別選擇擔保貸款信用貸款式選擇信用貸款式借款,除另規定外,原則要相應風險補償金定比例自流資金,並別採取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自流資金比例管理式 ()貸款擔保確定性風險素較貸款,按照關管理制度,別採取貸款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式 (二)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借款自主經營糧棉油等用於農業貸款需求,具備發放擔保貸款相應條件,採取貸款補償金式,作貸款風險補償借款貸款前,提供符合關自籌要求收購(調入)糧棉油價款定比例補償金,存入指定貸款補償金存款賬戶補償金貸款本息未結清前,參與借款購銷經營,專項用於彌補收購(調入)糧棉油產風險借款清貸款本息,全額退補償金 (三)自流資金比例管理根據貸款種類性質,確定借款自流資金比例低限額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貸款操作規程實行貸款審貸離貸款審批授權制度,按照貸款三查程序規范操作,簽訂借款合同,確保要素完整,合效,規避操作風險 第二十三條 完善庫存監管制度根據收購農產品資金貸款特點,制定庫存監管制度,借款糧棉油等庫存實施效監管,控制貸款風險堅持實行糧棉油等農產品收購報賬制度、庫存檢查制度貨款籠制度定期檢查或抽查責任管戶情況,發現問題及處理 第二十四條 加強貸款管理制度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稽核信貸管理部門管理員要定期或定期信貸員落實貸款管理制度制度操作規程情況進行檢查稽核部門要及組織信貸員貸款操作規范情況稽核,促進各項管理制度制度落實,做規范及操作 第二十五條 鼓勵借款投保鼓勵借款庫存糧棉油等商品其符合保險規定條件財產辦理保險,轉移貸款風險 第二十六條 防範控制借款改革改制風險借款實行合並、立、股份制改造、破產等涉及公司債權改制行,要全程參與,落實貸款債權,防止借款逃廢懸空銀行債務需要辦理債務轉移手續,要規范簽訂債務轉移協議,確保債務落實手續合效 第六章 貸款風險化解 第二十七條 貸款風險化解指已發貸款風險,應根據風險種類、特徵,運用行政、經濟、律等手段,採取財政補償、補償金抵償、抵(質)押物變現補償、資抵債、保險理賠、依訴訟、呆賬核銷等措施,避免或減少貸款損失 第二十八條 已經發政策風險,應及向政府匯報,政策依據,督促按政策規定落實補貼政策消化計劃,消除貸款風險 第二十九條 已經發經營風險,應採取補償金抵償、向保證追索、處置抵(質)押資產、資抵債、保險理賠、訴訟呆賬核銷等措施,化解、補償貸款風險 ()用風險補償金抵償貸款本息借款銷售庫存糧棉油發價差虧損、貸款本息能全額償,要借款風險補償金作貸款償源,及收貸款本息 (二)向保證追索借款能按期償貸款本息,採取貸款保證擔保式,應依向保證追索,督促其貨幣式或資產抵債式償借款所欠貸款本息 (三)處置抵(質)押資產借款能按期歸貸款本息,採取貸款抵(質)押擔保式,應依抵(質)押物品進行處置,處置價款優先用於償所欠貸款本息 (四)辦理資抵債借款確貨幣資金或貨幣資金足償貸款本息,應借款事先抵押或質押財產辦理資抵債,通處置抵債資產收貸款本息 (五)辦理保險理賠借款遭受災害能按期歸貸款本息,借款已經辦理財產保險,應督促其及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理賠款應優先用於歸所欠貸款本息 (六)依訴訟按期歸貸款本息或故意逃廢債務借款,應通訴訟手段依清收 (七)辦理呆賬核銷已形貸款風險,採取切化解補償措施仍收,按照呆賬認定與核銷程序報批核銷表外利息,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實行減免 第三十條 操作風險化解未按規定許可權程序操作造貸款決策失誤,借款合同要素全或合同效,信貸監管制度落實,信貸信息資料缺乏,數據統計失真,及其違反貸款管理制度各種違規操作行工作失誤等所產貸款風險,應採取相應措施,及糾或補救,規范管理操作,貸款風險減輕低限度直至消除 第三十條 認真解讀家或省級民政府政策規定積極應三農貸款風險研究政策三農貸款風險補償、化解 第七章 貸款風險監測與考核 第三十二條 貸款風險監測強化貸款風險宏觀預警發,貸款質量狀況變情況進行全面、持續、客觀、態評價反映,便及掌握貸款質量狀態貸款風險程度,迅速採取風險防範化解措施 第三十三條 貸款風險監測依據貸款風險監測主要依據貸款質量五級類結貸款劃、關注、級、疑、損失五類,依反映貸款風險程度前兩類貸款,三類良貸款通貸款質量五級類判斷借款及足額歸貸款本息能性類具體依據貸款實際使用情況物資保證程度,同考慮借款款能力、款記錄(包括貸款逾期數)款意願,及貸款償律責任銀行信貸管理等素 第三十四條 貸款風險監測貸款質量類,由信貸計部門按關規定適認定,並按照貸款質量五級類監測要求進行歸並統計實行貸款質量種類、區態監測 第三十五條 貸款風險監測內容圍繞貸款風險五級類,設置若干貸款質量評價指標,監測貸款質量靜態布態變化情況、貸款質量量比及其變情況,貸款質量布局區、行業、種類等結構情況,評價貸款質量穩定性良貸款風險程度 第三十六條 貸款風險監測析通建立自逐級定期監測析制度,真實、態反映貸款質量狀況根據貸款風險高危品種、高危區、高危行業布情況,強化貸款風險宏觀預警功能根據貸款風險監測結,級行及完善信貸政策,調整授權管理,採取各種效風險管理措施 第三十七條 貸款風險管理評價考核實行貸款風險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貸款質量態監測,重點良貸款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其作衡量各級行工作業績重要內容良貸款絕額非原增加,實行票否決制 第三十八條 貸款風險披露貸款質量類狀況按規定統外披露,銀監、民銀行特殊要求,按規定另行報 第八章 貸款風險管理責任制 第三十九條 實行貸款風險管理總經理負責制要建立貸款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實行貸款風險管理責任制,總經理負總責 第四十條 實行貸款調查、審查、審批管理貸款調查、審查、審批應別由同崗位或部門負責建立貸款評審委員,明確其職能責任貸款評審委員負責信貸部門提交貸款建議進行評審並提評審意見,貸款由董事或董事授權審批 第四十條 明確落實各相關部門貸款風險管理職責信貸管理部門負責貸款風險管理關制度制度及類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貸款質量監測析、評價與考核;計部門實施計監督及按貸款科目核算反映;稽核部門負責貸款風險管理工作真實性、貸款損失責任認定處理情況進行稽核檢查;信息電腦部門負責貸款風險監測類統計報表與報;規部門負責風險管理相關制度制度合性審核風險保障措施律工作 第四十二條 實行貸款風險責任追究制度凡違規操作,工作及決策失誤造貸款損失,依據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責任,構犯罪,交司部門追究其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負責解釋、修訂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自董事審議通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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