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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協助人民

發布時間:2021-05-04 03:37:19

㈠ 中國人民銀行不協助公安機關查詢怎麼辦

中國人民銀行本來就沒有義務幫助公安機關查詢。
中國人民銀行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業務,如何幫助公安機關查詢。公安機關查詢應該去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查詢。
所有規定查詢業務的法律、法律和規范的文件,協助單位都不包括不辦理存款業務的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銀發[2002]第1號)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市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本條第一款很明確規定了協助查詢的金融機構,不包括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㈡ 以下哪些機關根據法律程序,可要求銀行協助查詢,凍結,扣劃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發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文號:銀發[2002]1號
發布日期:2002-1-15
執行日期:2002-2-1
第一條為規範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法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
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市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有權機關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及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詳見附表)。
第五條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六條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協助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金融機構應當在其營業機構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接待要求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的有權機關,及時處理協助事宜,並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它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在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被凍結或扣劃存款的單位或個人開戶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和賬號、大小寫金額;
(二)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義務人應與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相同;
(三)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凍結或扣劃金額應當是確定的。如發現缺少應附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文書有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內容不符,應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所附的法律文書。
有權機關對個人存款戶不能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有權機關提供該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它足以確定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內控制度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的登記制度。
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時,應對下列情況進行登記:有權機關名稱,執法人員姓名和證件號碼,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姓名,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相關法律文書名稱及文號,協助結果等。
登記表應當在協助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手續時填寫,並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和金融機構經辦人簽字。
金融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表,並嚴格保守有關國家秘密。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涉及內控制度中的核實、授權和審批工作時,應當嚴格按內控制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三條金融機構對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完備的,應當認真協助辦理。在接到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後,不得再扣劃應當協助執行的款項用於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
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查詢存款手續後,有權機關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機構應當保守秘密。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凍結、扣劃存款手續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單位或個人。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的資料應限於存款資料,包括被查詢單位或個人開戶、存款情況以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資料。對上述資料,金融機構應當如實提供,有權機關根據需要可以抄錄、復制、照相,但不得帶走原件。
金融機構協助復制存款資料等支付了成本費用的,可以按相關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十五條有權機關在查詢單位存款情況時,只提供被查詢單位名稱而未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賬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沒有所查詢的賬戶的,應如實告知有權機關。
第十六條凍結單位或個人存款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後可以續凍。有權機關應在凍結期滿前辦理續凍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措施。
第十七條有權機關要求對已被凍結的存款再行凍結的,金融機構不予辦理並應當說明情況。
第十八條在凍結期限內,只有在原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作出解凍決定並出具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才能對已經凍結的存款予以解凍。被凍結存款的單位或個人對凍結提出異議的,金融機構應告知其與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聯系,在存款凍結期限內金融機構不得自行解凍。
第十九條有權機關在凍結、解凍工作中發生錯誤,其上級機關直接作出變更決定或裁定的,金融機構接到變更決定書或裁定書後,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時,應當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的賬戶。有權機關要求提取現金的,金融機構不予協助。
第二十一條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應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同一單位或個人的同一筆存款採取凍結或扣劃措施時,金融機構應當協助最先送達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有權機關辦理凍結、扣劃手續。
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金融機構協助凍結、扣劃的具體措施有爭議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有關爭議機關協商後的意見辦理。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表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個人存款的執法機關一覽表
--------------------------
||查詢|凍結|扣劃|
|單位名稱|-----|-----|-----|
||單位|個人|單位|個人|單位|個人|
|------|--|--|--|--|--|--|
|人民法院|有權|有權|有權|有權|有權|有權|
|------|--|--|--|--|--|--|
|稅務機關|有權|有權|有權|有權|有權|有權|
|------|--|--|--|--|--|--|
|海關|有權|有權|有權|有權|有權|有權|
|------|--|--|--|--|--|--|
|人民檢察院|有權|有權|有權|有權|無權|無權|
|------|--|--|--|--|--|--|
|公安機關|有權|有權|有權|有權|無權|無權|
|------|--|--|--|--|--|--|
|國家安全機關|有權|有權|有權|有權|無權|無權|
|------|--|--|--|--|--|--|
|軍隊|||||||
||有權|有權|有權|有權|無權|無權|
|保衛部門|||||||
|------|--|--|--|--|--|--|
|監獄|有權|有權|有權|有權|無權|無權|
|------|--|--|--|--|--|--|
|走私犯罪|||||||
||有權|有權|有權|有權|無權|無權|
|偵查機關|||||||
|------|--|--|--|--|--|--|
|監察機關(包|||||||
|括軍隊監察|有權|有權|無權|無權|無權|無權|
|機關)|||||||
|------|--|--|--|--|--|--|
|審計機關|有權|無權|無權|無權|無權|無權|
|------|--|--|--|--|--|--|
|工商行政|||暫停|暫停|||
||有權|無權|||無權|無權|
|管理機關|||結算|結算|||
|------|--|--|--|--|--|--|
證券監管|||||||
||有權|無權|無權|無權|無權|無權|
|管理機關|||||||
--------------------------
註:本表所列機關是《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發布之日前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具有查詢、凍結或者扣劃存款權力的機關。規定發布
實施之後,法律、行政法規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警察僅持警察僅持警察證可以到金融金融機構辦理查詢存款業務嗎

警察僅持警察僅持警官證是不可以到金融金融機構辦理查詢存款業務,需要持警官證以及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的法律文書才可以查詢。

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第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

應當由2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但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

(3)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第二十六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可以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快速查詢、凍結工作機制,辦理重大、緊急案件查詢、凍結工作。具體辦法由銀監會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另行制定。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可以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電子化專線信息傳輸機制,查詢、凍結(含續凍、解除凍結)需求發送和結果反饋原則上依託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專網完成。

銀監會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制定規范化的電子化信息交互流程,確保各方依法合規使用專線傳輸數據,保障專線運行和信息傳輸的安全性。

㈣ 金融機構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調查並排除洗錢嫌疑後可提示當事人以免發生類

錯誤。

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並對其有效性負責。交易監測標准包括並不限於客戶的身份、行為,交易的資金來源、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存在異常的情形,並應當參考以下因素: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2、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4)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一級分支機構發現下列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調查:

1、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報告的可疑交易活動。

2、通過反洗錢監督管理發現的可疑交易活動。

3、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縣(市)支行報告的可疑交易活動。

4、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通報的涉嫌洗錢的可疑交易活動。

5、單位和個人舉報的可疑交易活動。

6、通過涉外途徑獲得的可疑交易活動。

㈤ 金融機構的一名反洗錢工作人員在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 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金融機構的一名反洗錢工作人員在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可以採取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等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託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金融機構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金融機構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都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5)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二十六條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

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對已依照前款規定臨時凍結的資金,應當及時決定是否繼續凍結。偵查機關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取凍結措施;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應當立即通知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通知金融機構解除凍結。臨時凍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金融機構在按照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採取臨時凍結措施後四十八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凍結。

㈥ 銀行卡被公安局因涉嫌網路賭博凍結一年,到期是否自動解凍

會的,一般是三年。銀行卡被公安凍結懷疑跟網路賭博有關系應該協助公安調查,如果與網路賭博沒關系,可以聘請律師向公安、檢察院出具法律意見書幫助。盡早解除銀行卡的凍結,六個月內即可解除;如果與網路賭博有關系,則應依法處理。

根據《最高院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6)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單位或個人涉案存款、匯款等財產的行為,保障刑事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

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單位或個人在本機構的涉案存款、匯款等財產的行為。

第四條 協助查詢、凍結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度,完善信息系統,依法做好協助查詢、凍結工作。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總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和有條件的地市級分行指定專門受理部門和專人負責,在其他分支機構指定專門受理部門或者專人負責,統一接收和反饋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要求。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專門受理部門和專人信息及時報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並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上述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報告。

㈦ 達到什麼條件才會凍結銀行賬戶

達到以下條件銀行賬戶會凍結:

1、銀行卡是信用卡(貸記卡),如果被凍結,可能是信用卡出現過異常交易,比如惡意套現、偽造信息、密碼連續錯誤等,銀行卡都有可能被銀行凍結。

2、可透支的銀行卡,銀行會根據實際償還能力來給制定透支份額,當透支超出份額銀行會立刻冷凍你的銀行卡。

3、銀行卡是借記卡。如果它被凍結,一個是錯誤的帳戶凍結,這意味著銀行將在銀行交易時錯誤地向存款人帳戶提供更多的錢,然後銀行可能凍結更多的部分。一個是司法凍結。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司法機關可以向銀行申請冰卡,以便處理案件。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有權凍結。

4、銀行卡如果密碼連續三次輸入,銀行系統將自動鎖定銀行卡密碼,類似於凍結,但不凍結。 24小後將自動釋放。

5、如果銀行卡過期而未重新申請新卡,銀行將在到期後凍結您過期的銀行卡。

6、如果持續報告銀行卡有多處損失,銀行會因涉嫌惡意舉報而被凍結。

7.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最長凍結時間為6個月,凍結在截止日期後自動撤銷。

(7)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擴展閱讀

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

1、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單位或個人涉案存款、匯款等財產的行為,保障刑事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3、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單位或個人在本機構的涉案存款、匯款等財產的行為。

4、第四條 協助查詢、凍結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5、第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度,完善信息系統,依法做好協助查詢、凍結工作。

6、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總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和有條件的地市級分行指定專門受理部門和專人負責,在其他分支機構指定專門受理部門或者專人負責,統一接收和反饋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要求。

7、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專門受理部門和專人信息及時報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並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上述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報告。

8、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接到協助查詢、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後,應當嚴格保密,嚴禁向被查詢、凍結的單位、個人或者第三方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者轉移財產。

㈧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的文件全文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法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 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市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有權機關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及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詳見附表)。
第五條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六條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協助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金融機構應當在其營業機構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接待要求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的有權機關,及時處理協助事宜,並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他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第十一條 金融機構在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被凍結或扣劃存款的單位或個人開戶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和賬號、大小寫金額; (二)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義務人應與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相同; (三)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凍結或扣劃金額應當是確定的。如發現缺少應附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文書有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內容不符,應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所附的法律文書。 有權機關對個人存款戶不能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有權機關提供該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它足以確定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內控制度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的登記制度。 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時,應對下列情況進行登記:有權機關名稱,執法人員姓名和證件號碼,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姓名,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相關法律文書名稱及文號,協助結果等。 登記表應當在協助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手續時填寫,並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和金融機構經辦人簽字。 金融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表,並嚴格保守有關國家秘密。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涉及內控制度中的核實、授權和審批工作時,應當嚴格按內控制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三條金融機構對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完備的,應當認真協助辦理。在接到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後,不得再扣劃應當協助執行的款項用於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 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查詢存款手續後,有權機關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機構應當保守秘密。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凍結、扣劃存款手續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單位或個人。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的資料應限於存款資料,包括被查詢單位或個人開戶、存款情況以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資料。對上述資料,金融機構應當如實提供,有權機關根據需要可以抄錄、復制、照相,但不得帶走原件。 金融機構協助復制存款資料等支付了成本費用的,可以按相關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十五條有權機關在查詢單位存款情況時,只提供被查詢單位名稱而未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賬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沒有所查詢的賬戶的,應如實告知有權機關。
第十六條凍結單位或個人存款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後可以續凍。有權機關應在凍結期滿前辦理續凍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措施。
第十七條有權機關要求對已被凍結的存款再行凍結的,金融機構不予辦理並應當說明情況。
第十八條在凍結期限內,只有在原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作出解凍決定並出具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才能對已經凍結的存款予以解凍。被凍結存款的單位或個人對凍結提出異議的,金融機構應告知其與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聯系,在存款凍結期限內金融機構不得自行解凍。
第十九條有權機關在凍結、解凍工作中發生錯誤,其上級機關直接作出變更決定或裁定的,金融機構接到變更決定書或裁定書後,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時,應當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的賬戶。有權機關要求提取現金的,金融機構不予協助。
第二十一條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應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同一單位或個人的同一筆存款採取凍結或扣劃措施時,金融機構應當協助最先送達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有權機關辦理凍結、扣劃手續。 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金融機構協助凍結、扣劃的具體措施有爭議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有關爭議機關協商後的意見辦理。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㈨ 銀行司法協助查詢可以查詢什麼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協助查詢是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遵循原則:

1、依照法律、行政法律的規定給予協助的原則。

2、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規范化協助的原則。

3、參照金融機構內部規章制度及時協助的原則。

4、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9)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確立依法、正確、及時協助的意識。

2、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熟練掌握相關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協助技能。

3、堅持和完善登記備案制度,對協助的時間、地點、協助人員、協助原因、協助過程、協助結果,有權機關的名稱、執法人員姓名、證件號碼、據以協助的裁判法律文書名稱、案號、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當事人姓名(儲戶姓名)及相關批準的領導職務、姓名等逐一登記。

4、注意保守國家秘密和儲戶存款秘密,對單位存款,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金融機構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對個人存款,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郵政儲蓄機構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司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機構協助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

㈩ 2018銀行業反洗錢資格培訓考試題庫

涉及恐怖活動的資產被採取凍結措施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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