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總經理不是法人代表,在財務管理制度種如何寫明總經理對資金使用的許可權范圍
應在章程中明確總經理作為管理層的最高級別管理人員,其任免必須由董事會決定,其主要負責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對於重大、突發、異常的事項必須經由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對於其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權力范圍,可以通過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中明確董事會、股東大會所賦予總經理的許可權。比如可以在財務制度中規定:
付款審批程序和許可權規定如下:
〈一〉項目投資性付款
投資性項目在立項前必須先經過可行性研究,論證和評估:出具可行性立項申請報告、用資計劃,按公司關於項目立項論證程序審批通過 ,並按計劃撥付投資所需資金。
項目性投資付款,只能董事長授權的范圍內,如有違反,追究總經理的責任,對公司資產造成損失的 ,由總經理負責賠償並追究相向責任。
〈二〉金融、證券交易性付款
金融、證券交易性付款應在董事長授權的范圍內,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進行。
〈三〉對外借貸性付款
根據企業之間不能有借貸行為的規定,必須有絕對可靠的抵押和保證,簽訂借款合同並經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實施 ,原則上杜絕向第三方借款。
與所屬企業及下屬企業之間臨時性融通資金,應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批准,簽訂借款協議,實行有償佔用 ,收取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四〉對外擔保
企業對外擔保審批權僅限於集團董事長,未經批准一律不準對外擔保,違者除名並承擔法律責任。
〈五〉固定資產購建、轉讓、報廢、維修的審批許可權及其日常管理:
1、固定資產購建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①購建固定資產,必須有預算批准文件,經審計後,人民幣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報公司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5萬元以上報總經理審批:
②下屬公司購建固定資產,必須有預算批准文件,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由下屬企業總經理審批:人民幣3萬元至15萬元(含15萬元〉的 ,應報集團財務部審核後,提交集團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人民幣15萬以上的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③固定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的維修亦按上述許可權審批:
生產和非生產性的場地〈含辦公場地〉裝修一律制定預算上報集團審批,由公司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④汽車、摩托車、彩色電視機、高檔音響設備、攝像機、高檔傢俱等,一律先制定預算報批,實施時再須報集團總部由分管財務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2、固定資產清理和報廢
①固定資產報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由財務部和辦公室鑒定審核後 ,報廢損失金額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報集團總經理審批:10萬元以上報董事長審批。
②所屬公司固定資產報廢,報廢損失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由集團常務副總經理審批: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 ,上報集團總經理審批:人民幣10萬元以上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本條所指報廢之資產,如涉及其他合作方,必須先報經合作方認可。
③固定資產的報廢要從嚴掌握,謹慎處理。如有修理和改裝價值的,應進行修理或改裝後繼續使用。確需報廢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如是人為損壞或丟失 ,耍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同時還要做好殘料的估價和入帳工作,收回殘值。
④固定資產的報廢必須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報表,經過上述程序批准後,上需報當地稅務部門審批後 ,才能進行帳務處理。
3、由於技術更新、企業轉產等原因,出現多餘的、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帳面凈值和市場情況進行轉讓處理,減少閑置佔用的資金。首先應在公司內有償調劑餘缺 ,減少浪費和損失。轉讓價格低於帳面凈值80%的,應報集團財務部並經總經理審批。
4、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①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②財務部門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金額的核算和管理。
③應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固定資產目錄,使用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實物管理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台帳,財務部門建立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或固定資產卡片帳 ,對各項固定資產應明細核算其原值、己提折舊和凈值。
④應將有必要的一類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並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⑤各企業應於每年12月份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並將固定資產盤點清查情況,匯總列表後上報集團財務部並經總經理審閱。
〈六〉生產用流動資金管理
正常的零部件采購、外協必須制定計劃,並簽訂外協、外購合同,由企業總經理掌握和審批:企業總經理把握不準的,報集團總經理審核。
生產用料采購備件原則上不做跨年度計劃安排和實施。
與本企業生產不相關的原材料一律不準采購。
〈七〉產品技術開發資金管理
1、必須是經過立項,並按評審程序運作的新產品、新技術工藝項目所需資金才能支付。
2、必須按新產品開發評審規定和獎勵規定的審批程序執行管理。
〈八〉其它
1、嚴禁無合同、無項目或未經領導審批而擅自匯出款項。擅自匯款的經辦會計人員和決定者負連帶責任。
2、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出,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 ,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Ⅱ 證券公司的職位有哪些
一、證券發行員
職位概述:證券發行員是指在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代理發行業務的專業人員。
二、證券交易員
職位概述:證券交易員是指在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代理交易、自營業務的專業人員。
三、證券投資顧問
職位概述:證券投資顧問是指從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咨詢、理財顧問服務並收取報酬的專業人員
四、證券經紀人
職位概述:證券經紀人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它可分為三類,即傭金經紀人、兩元經紀人與債券經紀人。
拓展資料:
要分清到證券公司主要工作,首先要明白證券公司的主要部門。
1、投資銀行部,承銷保薦(股票和債券)和並購,主要做業務。
2、經紀業務部,主要拉客戶的(俗了點,實事)。
3、資產管理部,跟基金公司業務有點類似,做證券投資的,交易員。
4、研究所,宏觀,行業研究的。宏觀大多需要博士畢業,行業研究,碩士即可,多數券商喜歡招聘有行業背景(本科理工或在相關公司工作過)的做行研。
5、直接投資部(多是以分公司的形式成立的,如中信的,金石投資;國信的,弘盛投資,都在創業板有項目上市),有十多家證券公司都成立了直投部,以後會更多。大多需要有經驗的,投行經驗或者項目經驗,因為這個部門的主要工作就是找項目。
6、隨著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推出後,也會成立相關部門,也會需要研究員,以後應屆生也可嘗試。
7、電子商務部,計算機專業的,感興趣的可以試試。主要是保證交易網路的暢通的。
應屆研究生,畢業多數去去投行部或者研究所,本科畢業可進營業部做經紀業務。
證券公司職位有哪些
Ⅲ 香港證券公司受香港監管保護還是大陸監管保護啊
香港證券市場的行政性監管機構為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證監會。其中,香港證監會於1989年成立,主要負責監督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的運作,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職位的法定組織。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及執行監督市場的法規,實施市場參與者發牌制定並進行持續的監督,監管市場經營機構(包括交易所、結算所等),審批投資產品的銷售文件,監察上市公司的企業活動,投資者教育等。香港證券市場的自律性監管機構為香港證券經紀業協會及聯交所。此外,香港證券市場設有「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擔任全職主席,有權對證監會做出的所有紀律處分決定進行全面復核,有權推翻證監會的決定或作出新的裁決。
上海證券市場的行政性監管機構為國務院、中國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自律性監管機構為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上交所。上海證券市場對證監會也有監督條款,但沒有類似香港的上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機關所作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上海證券市場的監管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管現象。投資者更為關注的不是與上市公司有關的市場風險而是政府行為風險。證監工作缺乏系統性與規劃性,多層次監管體系功能發揮不充分,政府監管的三級監管體系雖己建立,但分工不明,自律管理有待加強,與香港相比,同業協會的作用及輿論監督不力,交易所不夠獨立。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及附屬法例頒布後,形成了包括法律、附屬法例、證監會規定、交易所規則在內的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規定詳細、可操作性強,對證券監管涉及到的或者可能涉及到的問題都有所規定。內地證券市場的法律主要以《證券法》為主,但該法內容和詳細程度遠遠不及香港證券法律體系,過分強調原則性和靈活性,操作性較差;其次,《證券法》與其他相關的基本法律銜接性不夠,特別是涉及民事責任部分,點到即止,沒有進一步的規定,而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新增的法定民事訴訟制度就規定任何受害者有權向被發現須對市場失當行為負責,或曾向公眾發布影響股價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人士提起民事訴訟,對證券民事訴訟未設置任何受案的前提條件;此外,內地證券監管規范制度數量多,但大部分屬於事後補救的措施,相對滯後,隨意性強,缺乏前瞻性和連續性。
Ⅳ 懸賞:關於證券公司的財務崗位的若干問題 請高手及在業人員回答解答
1.公司是按崗位的不同來要求業績的。財務人員是和客戶經理是不一樣的·你要看看你們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如何制定的;
2.要升級的話·首先你要有相關的資質;比如說會計師資格;能不能調要看機遇;和你的人際關系;如果你們公司缺少人員你是很有機會的。
3.年終獎每個行來的不一樣·看你們公司是如何制定; 會計是核心部門;一般是不低的;
4.跳槽是不可能實現的;只能好好看才行的;誰會用一個跳槽的人去做財務總經;除非他有病
5.總之,什麼的看自己的努力和機遇;看人際關系;天時地利人和都有了·那就是沒有問題;相信你行的;加油!
Ⅳ 急求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財務經理職責及學習材料
一、既然你原來不在金融行業,面試的話沒人期望你去了就能完全勝任,公司會安排培訓;
二、相比工業企業會計,金融企業會計要簡單得多,你只要努力學習,很快就能獨立工作;
三、財務系統各家公司不同,有會計電算化的基礎就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四、技術上,分清自有資金與客戶資產
想從事這行,勇敢點,沒問題的
Ⅵ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許可權有哪些
職位概要:
主持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核算、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監督執行財務計劃,完成公司財務目標。
工作內容:
%根據集團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組織編制集團年度綜合財務計劃和控制標准;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總體控制;
%主持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正常進行,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按時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工作;
%比較精確地監控和預測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並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並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參與確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進與投資者的溝通順暢,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與財政、稅務、銀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系;
%向上級主管匯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及計劃的具體情況,為集團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議。
Ⅶ 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可以任意查看客戶的資金嗎
不可以。證券公司客戶經理不得有下列行為:
1、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注銷、轉移,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事宜;
2、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信息,或者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3、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4、採取貶低競爭對手、進入競爭對手營業場所勸導客戶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
5、泄漏客戶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6、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
7、為客戶提供非法的服務場所或者交易設施,或者通過互聯網路、新聞媒體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
8、委託他人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
9、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的其他行為。
(7)香港金融證券公司的財務經理的許可權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客戶經理的工作內容:
1、負責拓展銷售渠道,開發新客戶,銷售公司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理財產品;
2、負責把證券公司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面的信息傳遞給現有的及潛在的客戶;
3、負責為客戶提供金融理財的合理化建議,為客戶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4、負責組織並策劃高級營銷活動,開發高端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