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問題,急!!!
答案是D 、40.32 ,詳細計算過程如下:
(1)購入債券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200
應收利息 72
貸:銀行存款 1176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96
(2)收到債券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72
貸:應收利息 72
(2)2012年12月30日,攤銷折價並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時
應收利息=1200×6%=72萬
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實際利率=(1176-72)×8%=88.32萬
折價攤銷=投資收益-應收利息=88.32-72=16.32萬
借:應收利息7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6.32
貸:投資收益 88.32
至此,債券賬面價值1120.32萬元(1104+16.32),債券市價1080萬元。市價低於賬面價值40.32萬元,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並計入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32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32
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2)可供出售性金融資產老會計准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Ⅳ 出售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4)可供出售性金融資產老會計准擴展閱讀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35
貸:銀行存款 1035
借:應收利息 40
貸:投資收益 4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
Ⅵ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區別主要在於企業持有目的,如果是為了短期獲利那麼應該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兩者的會計處理區別在於:
(1)初始確認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計入到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費用計入到資產的成本
(2)公允價值變動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到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到資本公積
(3)減值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若是公允價值持續下跌,並且是非暫時性的下跌,需要計提減值
(4)在處置時
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時,將公允價值的累計變動金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計入到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將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金額資本公積結轉計入到投資收益。
Ⅶ 2014年7月的新會計准則中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變了嗎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大多數都是其他綜合收益啊!概念的話網路應該有吧!就像存貨和庫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差別!
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與以往以歷史成本計價明顯不同的是,新准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確認。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作為投資收益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並非如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計入當期損益,而是計入所有者權益。同時,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若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確實發生減值的,要計提減值准備,並且在合理情況下,其簡直是可以轉回的。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2.債券投資(首先計算攤余成本,然後再調整到公允價值)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
1.收到的金額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金額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賣虧了,在借方)
2.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有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這里要說明一下,因為「其他綜合收益」是權益類科目,所以實務中轉入到「投資收益」是會影響損益的金額的。
在舊的准則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是分情況處理的: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收益的則不做處理。而新的准則中公允價值的變動,無論是損失還是收益都計入所有者權益,更加符合了會計准則中真實性原則。這一點財務小夥伴們一定要謹慎處理。
Ⅸ 在新的會計准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行金融資產」的差別和聯系
某公司按年對外提供財務報表。
(1) 2007年5月11日A企業從二級市場購入的一批A公司發行的股票600萬股,取得時公允價值為每股為8.3元,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為0.3元,另支付交易費用8萬元,全部價款以銀行存款支付。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00×(8.3-0.3)〕4 800
應收股利 (600×0.3)180
投資收益 8
貸:銀行存款 4 988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600×(8.3-0.3)+8〕4 808
600×(8.3-0.3)+8〕4 808
應收股利(600×0.3)180
貸:銀行存款4 988
(2)2007年5月16日收到最初支付價款中所含現金股利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180
貸:應收股利180 借:銀行存款180
貸:應收股利180
(3)2007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8.9元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54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8.9-4 800)54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532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0×8.9-4 808)532
(4)2008年2月3日,A公司宣告發放的股利,其中現金股利每股0.4元,股票股利每10股派2股。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應收股利(600×0.4)240
貸:投資收益240 借:應收股利(600×0.4)240
貸:投資收益240
(5)2008年3月6日,收到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240
貸:應收股利240
收到的股票股利為600×20%=120(萬股)
收到的 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只需要備查登記。 借:銀行存款240
貸:應收股利240
收到的股票股利為600×20%=120(萬股)
收到的 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只需要備查登記。
(6)2008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7.5元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
720×7.5-(4 800+540)=60(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60
720×7.5-(4 808+532)=60(萬元)
(7)2009年1月6日,出售該股票576萬股,每股6元,交易費用為6萬元。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576×6-6)345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40+60)×576/720〕480
投資收益39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800×576/720)384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40+60) ×576/720〕480 借:銀行存款(576×6-6)3450
資本公積〔(532+60)×576/720〕473.6
投資收益396.4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4808×576/720〕3846.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32+60)×576/720〕473.6
註:本題交易性金融資產2007、2008年核算了兩年的業務,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內出售而持有的特徵,但這里是為了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