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關各種項目融資模式在中國應用的思考的論文
BOT模式及其對甘肅省鐵路融資的思考發表時間:2009-12-5 來源:《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年11月上旬刊供稿
[導讀]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三個英文單詞第一個字母的縮寫,中文意思是「建設—經營—移交」
羅旭 (蘭州理工大學國際經濟管理學院)
摘要:BOT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近年來,BOT項目在世界各國得到了蓬勃發展,不論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都非常看好BOT方式,並被當作一種各國通用的模式而廣泛運用於大型項目,尤其是在基礎設施領域。甘肅省地處內陸,基礎設施落後,特別是鐵路建設滯後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BOT模式為改變這種現狀提供了一個途徑。
關鍵詞:BOT BOT模式 融資方式 基礎設施 鐵路融資
1 BOT模式的含義及特點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三個英文單詞第一個字母的縮寫,中文意思是「建設—經營—移交」。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BOT代表著一個完整的主要用於公共設施建設的項目融資模式。
BOT融資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項目所在國政府或所屬機構對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提供一種特許權協議(Concession Agreement)作為融資的基礎,把原本屬於政府支配、擁有或控制的資源委託財團法人(主要指私營部門)進行一攬子承包投資,由本國公司或者外國公司作為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安排融資,並承擔風險,開發建設項目在限定的時間內——在特許期內經營該項目並獲取商業利潤,然後根據協議在特許期屆滿時將該項目轉讓給所在國的政府機構。
BOT既是一種融資方式,又是一種投資、建設和經營方式,BOT項目融資只是利用BOT方式進行公共項目建設的一個關鍵環節,並不是全部過程。BOT實際上至少包括以下幾種基本方式:
1.1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移交」,是最典型的形式,通常稱之為「標准BOT」。當政府給予某些公司新項目建設的特許權時,通常採用這種形式。私營機構願意自行融資建設某項基礎設施,並在一定時期內經營該設施(但無所有權),然後將其移交給政府部門或其它機構。
1.2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意為「建設—擁有—經營—經交」。私營機構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設施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並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項目公司在特許期內既有經營權又有所有權。
1.3 BOO(Build—Own—Operate):意為建設—擁有—運營。這種方式是開發商按照政府授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基礎設施,但並不將此基礎設施移交給政府或公共部門。
盡管叫法不同,具體操作上也存在一些差異,但它們的結構與BOT並無實質差別,所以習慣上將上述所有方式統稱為BOT。
融資功能是BOT模式的主要功能。BOT系列項目的投資主體是私營公司項目主體,是東道主政府的基礎性項目。因此出現了帶資承包方式,即由私營公司及財團進行融資承包建設項目,這種功能不僅可以解決發展中國家資金短缺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可使發展中國家擺脫債務危機的困擾,使項目風險分散或轉移。從融資方式看,有匯集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出口信貸、銀團聯合貸款以及與有經濟實力的外國公司合作承包等。
2 BOT模式的優缺點
BOT是一種集融資、建設、經營和轉讓於一體的多功能投資方式。對地方政府來說,BOT融資方式有以下明顯優勢:
2.1 便於籌集與利用項目的急需建設資金。一般情況下,基礎設施建設往往嚴重滯後,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需要政府加以改善,而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需要巨額的資金,但政府又無力解決,採用BOT方式就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政府由於種種原因而不能滿足其基礎設施建設龐大的資金需求的矛盾。因而BOT方式是減輕政府公共部門負擔,緩解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資金短缺矛盾的有效方式。
2.2 可以有效轉移風險。由於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運營具有長期性和不定性的特點,在項目的整個建設運營過程中存在著一系列風險,採用BOT方式後,風險轉移到項目承建者和運營者,對於政府來說,無疑可以避免因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
2.3 減輕相關連帶責任。由於BOT項目融資的全部責任轉移到項目發起人或項目承建者,不需要政府對有關項目借款、擔保、保險負連帶責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政府的債務負擔,使政府不必為償還債務而承受大的壓力。因此,BOT方式是減少政府債務特別是減輕外債責任的一種良好形式。
2.4 實現對成本預算的控制。無論在哪一個國家,完成國有項目建設都特別容易超支,工程結算總是需要調整概算。而採用BOT方式,通過承包人的投資收益與他們履行的合同的情況相聯系,以防超支,有利於承包人通過有效的設計,嚴格控制預算,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2.5 滿足公眾的公共需求。採用BOT方式,可使本來急需建設而政府目前又無力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因其他資金的進入,在政府有能力建設前就提前建成並發揮作用,從而可以提前滿足社會和公眾的需求。同時,一旦項目進人實施階段,項目的設計、建設和運營效率都比較高,這就使項目的承辦者或運營者以更好的服務或更低的價格使社會和公眾受益。
2.6 可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由於BOT項目常常是由國外、境外發達國家和地區具有實力的私營機構來承包,因而必然採用先進的技術和實施先進的管理。所以,政府可以從項目的建設運營中學到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當然,採用BOT方式,其存在潛在的負面效應也不應忽視。對東道主政府而言,同樣需要在實際操作中密切關註:
由於BOT方式是將基礎設施項目在一定期限內全權交由承包商建設運營,所以在特許權規定的期限內,政府將失去對項目所有權及經營權的控制。
由公營機構轉移過來的某些風險將在私營機構較高的融資費用中得到反映。一般情況下,私營機構借款的費用高於國家借款的費用;同時,私人投資者在承擔投資風險的同時,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回報率(高於公營機構要求的回報)。
盡管採用BOT方式後項目建設進程加快了,設計也比較好,但項目投標的實施過程比較長,政府很容易失去對設計過程的控制。
如果承包商是外國的,而項目產品又基本上在本國市場銷售,那麼在BOT項目完成以後就會有大量的外匯流出。
3 BOT模式的廣泛應用
近年來,BOT項目在世界各國得到了蓬勃發展,不論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都非常看好BOT方式,並被當作一種各國通用的模式而廣泛運用於大型項目,特別是在基礎設施領域,向世人展示了它良好的績效。如英法海底高速鐵路隧道工程項目就是發達國家運用了BOT融資相當成功的案例;在20世紀末的10餘年時間里,亞洲地區每年的基建項目標的高達1300億美元。許多發展中國家紛紛引進BOT方式進行基礎建設,如泰國的曼谷二期高速公路、巴基斯坦的Hah River電廠、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都是發展中國家經營BOT模式成功案例之一。發展中國家通過經濟改革,將大量的國際資本運用於國內基礎設施建設中,對發展中國家經濟起了積極作用。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廣大發展中國家經濟復甦並迅速增長,同時也面臨人口增加、資源短缺、城市化和環境污染等問題的巨大壓力,在能源、交通、供水、通訊等基礎設施項目方面投資需求劇增,國家公共部門投資難以滿足需求,利用私人力量進行投資建設成為必然。由於BOT項目的最終所有權屬於政府,保證了國家對基礎設施項目的主權,因此,BOT已成為發展中國家、地區減少主權借款和吸引國內外直接投資基礎設施的有效手段,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4 甘肅省鐵路基礎設施建設滯後
隨著我國建設資金短缺和基礎設施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採用國際上流行的BOT方式加快基礎設施的建設已是時代發展的必然。我國鐵路建設速度遠遠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需要,其中資金短缺是一個突出的問題。而甘肅省鐵路建設尤其滯後。甘肅省鐵路位於全國鐵路網西部東端,是西北路網樞紐,處於亞歐大陸橋在中國境內的重要區段,東連西安,西通烏魯木齊,南接西寧,北往銀川,是西北交通運輸和經濟建設的大動脈。有隴海線:天水—蘭州西、蘭新線:蘭州西—柳溝、包蘭線:惠農—蘭州東、蘭青線:蘭州—海石灣、干武線:干塘—武威南、寶中線:崇信——迎水橋6條干線及紅會(紅會—白銀西)、石汝(石嘴山—汝箕溝)、嘉鏡(綠化—鏡鐵山)、玉門南、銀新(銀川—新城)等5條支線。甘肅省境內全長2013公里。(鐵道年鑒2008年版)而到2008年底,全國鐵路營業里程已達79687公里,(2009年6月1日,2008年鐵道統計公報)甘肅省鐵路營業里程僅為全國的2.526%,差距非常突出。
5 BOT模式融資的思考
鐵路建設的決策部門應充分認識到BOT模式的積極應用價值,如BOT方式運用於經營性鐵路建設項目中可以減少這類項目對國家投人的依賴,還有利於鐵路建設項目引進先進技術。同時BOT方式把融資者、承包商等各方面的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往往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潛能,引進或創新技術,從而縮短工期、節約資金,還可以避免國家的債務風險。BOT項目的貸款風險由私人財團承擔,政府不須提供項目投資、貸款的擔保,從根本上避免了國家的債務風險。國家可以集中資金進行長大幹線、路網樞紐和國土開發等公益性較強的鐵路建設。因此,BOT方式的出現,已成為鐵路建設融資的新途徑,並為進一步深化鐵路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鐵路管理體制的改革,提高鐵路項目的經營效率,起到積極作用。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對利用BOT方式的積極性也很高,如海南省以股份制公司形式,向國內外籌資,進行東線高速公路、三亞鳳凰國際機場的建設,採用的就是BOT融資方式。此外,廣東沙角B電站、廣州北環高速公路也是採用BOT方式建設的。甘肅省已有蘭州市數座污水處理廠——西固、雁灘、鹽場等污水處理廠也採用BOT項目簽約。不過,在鐵路建設方面,BOT投融資方式的應用還是空白。甘肅省在基礎設施建設實踐中也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這無疑給我們把BOT投資方式引人鐵路建設提供了契機。所以我們應該在未來鐵路建設中充分利用國內、外在該領域的成功經驗,藉助BOT方式的優勢,開拓我國地方鐵路投融資的新局面。
我們要重視BOT投融資模式對公共項目建設的積極意義,在甘肅省鐵路項目建設中積極引入BOT模式,充分發揮其能有效分擔風險,控製成本預算,滿足公共需求的長處,可同時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們鐵路行業利用BOT模式存在的不少制約因素。如有關BOT融資模式的管理機構和法規有待建立,尚未研究制定鐵路項目實施BOT的發展政策,項目實施規劃以及具體的法規如政府管理機構,審批程序等,也沒有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來規范和指導BOT的實施;並且工程項目前期工作滯後,而鐵路項目實施BOT往往需要進行大量的前期工作,進行詳細深入的財務和技術可行性研究。目前鐵路項目立項審批仍須國家計劃安排,遠未市場化,且缺少有深度研究的項目儲備。由於BOT投融資模式還必須涉及到政府、貸款人、投資商、金融機構和運營管理機構等眾多部門和組織,具體操作中的談判程序比較復雜,前期談判成本費用比較高,因此,利用BOT模式必須穩妥謹慎,事前要選擇好合適的項目,做好准備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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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甘肅合資鐵路建設的若干產權理論研究》階段性成.
❷ 如何用PPP融資模式來進行項目的風險分析
PPP模式的風險分析與對策
文章摘要: 民間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務管理的模式統稱為公私(民)夥伴關系(Public—Private Partn ership—簡稱PPP)。無論是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PPP模式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風險的辨識與合理分配是成功運用PPP模式的關鍵。本文著重闡述PPP模式運用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及合理分配,並結合風險分析建立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模式,提出成功運用PPP的對策。 項目的投融資模式處於不斷創新發展中,目前在實際工程咨詢案例中,......
民間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務管理的模式統稱為公私(民)夥伴關系(Public—Private Partn ership—簡稱PPP)。無論是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PPP模式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風險的辨識與合理分配是成功運用PPP模式的關鍵。本文著重闡述PPP模式運用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及合理分配,並結合風險分析建立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模式,提出成功運用PPP的對策。
項目的投融資模式處於不斷創新發展中,目前在實際工程咨詢案例中,公私夥伴關系(Public—Private Partner ship)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風險分析與對策構成工程咨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工程項目建設及運營的成功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許多工程實踐證明PPP模式的應用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素,因此PPP模式應用的風險分析與對策也就成了工程咨詢人員應該關注的重要問題。本文主要從識別PPP運用過程中的風險和將其在合作各方進行合理的分配;並結合風險分析建立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的模型,闡述政府應具備的正確風險意識,最後對PPP模式的成功運用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PPP模式簡介
私營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及提供公共服務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782年,以法國Perrier兄弟建設、運營自來水公司作為其開端的標志性事件。從此陸續出現私人參與供排水項目以及公路項目等政府壟斷性行業項目的建設與運營,直至20世紀中葉,公私合營提供公共服務的模式還不太盛行,公私合營提供公共服務的例子相對較少。進入20世紀80年代,無論是在發達國家或是在發展中國家,BOT(公私夥伴關系的一種典型模式)廣為流行,成為融資建設大型基礎設施的主要模式,尤其是在收費公路、供排水系統、電廠等領域開始廣泛運用,以英國英吉利海峽隧道項目最為典型。
民間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務管理的模式統稱為公私(民)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簡稱為PPP)。在PPP模式下,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公共服務的提供可以採用多種模型。下面列表介紹PPP模式下的幾種典型模型:
PPP模式下的典型模型
設施類型 適用的模型
新建設施 建設—運營—轉移(BOT),建設—運營—擁有—轉移(BOOT)
建設—轉移—運營(BTO)
建設—擁有—運營(B00)
對已有設施的擴建 租賃—建設—運營(LBO)
購買—建設—運營(BBO)
擴建後經營整體工程並轉移(Warp—around Addition)
已有設施 服務協議(Service Contract)
運營和維護協議(Operate&Maintenante Contract)
公共服務 合同承包
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對經濟增長與發展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但基礎設施的建設需要大量的投資和隨後的高額運營成本,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也需要政府大量資金的注入。這樣,無論是發達國家或欠發達國家及地區的政府都為此背負了沉重的債務,造成政府負擔過重,難以為繼,將大大阻礙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以及公共服務質量的提高;而日漸富足的個體、私營部門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存在投資慾望。在公私部門之間建立夥伴關系(即應用 PPP模式)融資建沒基礎沒施與提供公共服務,有效地減緩政府財政的壓力,就顯得順理成章,也切實可行。更重要的是,採用PPP模式,由於其機制新、管理活、責權利明確,比傳統的由政府單獨建設、運營的模式更為高效,因此,逐漸被廣泛採用。正如任何事物均存在正反兩方面一樣,PPP模式運用中也潛藏著各種風險。
二、PPP模式風險分析
風險的識別與合理分配是成功運用PPP模式的關鍵,在特許權協議及合同TRANBBS設計中應當權責對應,把風險分配給相對最有利承擔的合作方。PPP項目的主要風險有政策風險、匯率風險、TRANBBS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
政策風險即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而影響項目的盈利能力。為使政策風險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規環境以及特許權合同的鑒定與執行過程應該是透明、公開、公正的,不應該出現官僚主義現象,人為的干擾應是最少的,否則,合作各方均會受到損失。PPP項目失敗原因主要歸結於法律法規與合同環境的不夠公開透明,政府政策的不連續性,變化過於頻繁,政策風險使私營合作方難以預料與防範。因此當政策缺乏一定穩定性時,私人投資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作為承擔更高政策風險的一種補償。有鑒於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關法規,為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的規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規保障。為PPP的進一步廣泛與成功應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營合作方的政策風險。[Page]
匯率風險是指在當地獲取的現金收入不能按預期的匯率兌換成外匯。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貨幣貶值,也可能是因為政府將匯率人為地定在一個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這毫無疑問會減少收入的價值,降低項目的投資回報。私營合作方在融資,建設經營基礎設施時總是選擇融資成本最低的融資渠道,不考慮其是何種外匯或是本幣,因此為了能夠抵禦外匯風險,私營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政府可以通過承諾固定的外匯匯率或確保一定的外匯儲備以及保證堅挺貨幣(如美元)的可兌換性與易得性承擔部分匯率風險,這樣私營合作方的匯率風險將大為降低,在其它條件(盈利預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項目對民營部門的吸引力增強。
技術風險直接與項目實際建設與運營相聯系,技術風險應由私營合作方承擔。以BOT為例,私營合作方在基礎設施建成後需運營與維護一定時期,因此私營合作方最為關注運營成本的降低,運營成本的提高將減少私營合作方的投資回報,這將促使私營合作方高質量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以減少日後的運營成本。
財務風險大小與債務償付能力直接相關。財務風險是指基礎設施經營的現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債務和利息,從而可能造成債權人求諸法律的手段逼迫項目公司破產,造成PPP模式應用的失敗。現代公司理財能通過設計合理的資本結構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財務風險。私營合作方可能獨自承擔此類風險,如果債務由公共部門或融資擔保機構提供了擔保,則公共部門和融資擔保機構也可分擔部分財務風險。
營運風險主要來自於項目財務效益的不確定性。在PPP運用過程中應該確保私營合作方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回報,因此要求服務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費用。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由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狀況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項目盈利能力往往達不到私營合作方的預期水平而造成較大的營運風險。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運營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創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營運收入或減少營運成本降低營運風險,所以理應是營運風險的主要承擔者。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一些合理的方法將PPP運用過程中的營運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或轉嫁。
政府能夠幫助私營合作方化解某些營運風險。以公私合營融資建設、運營道路為例,因為正確估計TRANBBS交通流量以及機動車類型是非常主觀也是非常困難的,政府可以承諾最低的交通流量,從而降低私營合作方的營運風險,提高項目對私營部門的吸引力。另外,在項目的運營收人大大低於預期水平時,政府可以給予私營合作方一定的補貼,政府也應委任獨立機構對私營合作方實施監督,以確保私營合作方的運營效果,避免私營合作方的道德風險。當然,在項目的運營過程中,由不可抗力因素(洪水、戰爭)引起的財務盈利能力降低的風險即不可抗力風險應由私營合作方和政府部門共同承擔。不可抗力風險可由私營合作方或政府部門投保以規避。
金融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較差,這可歸因於它對項目的控制權最弱,因此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時事先收取風險附加率作為化解風險的一種手段,預測的風險最大,事先要求賠付的風險附加率也就最高(利率二純粹利率+通貨膨脹附加率+風險附加率)。為了降低金融機構的風險預期,從而減少金融機構要求賠付的風險附加率,私營合作方必須全力化解風險或是將風險轉移給其它團體。
在PPP運用過程中政府為降低其風險,往往要求私營合作方權益融資佔全部資本一定的比例,是否要求的權益融資所佔比例越大,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與運營及公共服務的提供過程中就越能成功運用PPP模式。下面將結合上述風險因素建立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的模型闡述這個問題。
三、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模型
現代公司財務理論告訴我們:在完美競爭資本市場下,公司價值與公司資本結構無關。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假設,實際的市場並非為完美競爭市場,項目價值與其資本結構是息息相關的。 [Page]
為了能夠選擇最佳的融資資本結構,即確定整個項目總資本中權益融資與債務融資中所佔的合理比例。首先必須了解權益融資與債務融資各自具有的特點。債務融資中各種債務工具有固定的合同條款即債務人(私營合作方)必須獲得足夠的現金收入以支付利息和本金。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合同即不能如期支付利息或本金,債權人有權訴訟法律讓私營合作方宣布破產,一旦私營合作方宣布破產,資產將會被出售,在清算費用支付後,債權人獲得剩餘財產,因此對項目公司來說債務融資風險較大,靈活性較小。而權益融資具有較大的靈活性,股東的投資回報通過股利分紅實現。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可供分配的利潤必須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後有結余才可向股東分配,因此股東收益的不確定性較高,且股東無權要求項目公司破產,而且在項目公司破產後股東的權益保障是最後被考慮的,因此權益融資成本高於債務融資成本,尤其在項目運營後無償移交給政府。項目資本成本的最小化或價值最大化具有同一性。通過計算項目未來現金流的凈現值可以發現項目的價值,折現率(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越低,未來現金流的凈現值越大,項目的價值越高,對私營部門的吸引力越強。項目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公式如下:
WACC=KbA+Ks(1—A) (1) 式中A表示權益融資佔全部資本的比重
Kb表示權益融資資本成本
Ks表示債務融資資本成本
項目公司在進行債務融資時,債權人往往要求對債務資金提供一定的擔保,因此項目公司必須支付一定的費用給融資擔保公司,這將減少項目公司的現金流,從而權益融資風險加大,權益融資資本成本提高。
結合上述分析,在WACC基本公式中,Kb=Ko+K1A+K2(1—A)B (2)
Ko表示無風險報酬率
K1表示政策風險(含匯率風險)系數
K2表示融資擔保機構要求支付的擔保費率
B表示有擔保債務資金占總債務資金的比例
同樣的K。=Ko十K3(1—A)+K4(1-B) (3)
Ko表示純粹利率
K3表示破產風險系數
K4表示債務風險系數
將(2)(3)代入(1)得:
WACC=KoA+KiA2+K2A(1—A)B+Ko(1一A)+K,(1一A)2+l(1一A)(1一B) (4)
對模型(4)進行分析發現:如果破產風險較小時(K3較小),當A=0即意味著項目全部資本由債務資本構成,且債務資金都由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時,項目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項目的價值最大,對私營機構的吸引力最強。當然實際操作過程中,融資擔保機構對項目公司提供債務擔保時,要求項目公司的權益資本佔一定比例而且通常拒絕對債務提供全額擔保。如果項目融資擔保機構對債務資金提供擔保時要求交納的擔保費是相對昂貴的並且權益資本需占的最小比例有規定時,那麼當支付的擔保費越小,項目公司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越小。當項目破產風險很大(K3較大)時,項目的權益資本所佔的比例越大,項目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越小,這時項目公司支付給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是微不足道的。當政策風險和擔保費率都很低時,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較小值在權益資本所佔比例較低時取得。
四、結論和對策
PPP模式的成功運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正確的風險辨識以及合理的分配,即把風險分配給最有利承擔的合作方。同時經過模型分析發現:項目的最佳資本結構並非一定在權益資本占總資本較大比例時獲得,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項目破產風險對資本結構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當破產風險較小,最佳融資資本結構可在權益資本占較小比例時獲得,反之在較大比例時得到。如果政府為防範PPP運用的風險而要求的權益資本占總資本比例過高,將減小項目的價值,不利於基礎設施項目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同時正如預期的那樣項目的政策風險(含匯率風險)越低,項目的價值越高。項目政策風險的降低可以通過公開、透明的法律法規環境與合同環境以及政府對外匯的可兌換性進行承諾等方面實現。對於項目的財務風險,政府可以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供給項目公司最低收入保障,進而降低項目的財務風險,提高項目的價值,增強項目對民營部門的吸引力。
❸ PPP項目本科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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